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法律援助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三、房产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
    贷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4、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抵押房产须满足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从上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和注意事项,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实践中,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大事,不可马虎,所以在抵押房产时,有不懂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咨询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