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援助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