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融资违规管理是什么

法律援助

    土地抵押融资违规管理是什么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和土地登记工作,杜绝违规批准利用公益设施等土地抵押融资、违规批准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办证等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和土地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抵押融资行为
    (一)土地抵押融资行为要在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抵押融资的监管,对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不能抵押融资的土地,坚决不予办理以抵押融资为目的的虚假土地出让、土地抵押融资评估地价备案和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二)政府融资平台抵押融资行为,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皖政〔2013〕48号),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平台公司(机构)土地抵押融资行为的通知》(池国土资〔2014〕201号),对土地储备机构和政府性平台公司实行名录管理,实施规模控制,严格操作流程,加强额度管控,防范金融风险,落实监管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
    (一)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务院656号令)、《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40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坚决杜绝按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办证等违规办证行为。
    (二)规范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池州市主城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区、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范围内土地抵押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含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土地融资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池国土资〔2013〕262号)。各县要研究出台规范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有关规定报市局备案。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现在地方政府对土地抵押融资方面的贪污腐败是非常严重的,一些政府利用土地快速整增长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如果情况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刑。如果您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