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除抵押手续
法律援助车辆解除抵押手续
在办理车辆按揭贷款,或者以车辆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都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在贷款结清之后,借款人需要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排队号等候;
2.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车辆解除抵押申请,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提交车辆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车辆抵押登记及解除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8)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申请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存入机动车档案,如涉及多辆机动车的,需提供相应数量的抵押合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收存抵押合同原件的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
(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每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
(三)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四)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凭证。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特殊原因,不能自己办理,小编建议不妨委托您所在地的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受托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希望上述文章能对您提供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