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退休工资计算方式
法律援助一、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3个条件:
(一)按照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西安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二、退休金计算方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明细:
1.基础养老金:
情况一: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情况二: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前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情况三: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统筹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的详细计算方式请看这里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4.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老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百二十。
第二十九条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十条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基本养老金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的计算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按前款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的,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国家和本省原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