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还款期限的保证人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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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的定义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
    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
    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
    5、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
    6、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委任之诉,以求偿还。
    作为保证人,一定要检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是否明确、合法,来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欺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