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两年考上军校有什么待遇
法律援助考上军校后,军校供给的待遇非常好。具体内容包括:
统一发放学员07式军装,军衔佩戴07式学员肩章;
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
取得学籍的学员,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
而且军校分配的工作也很好,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的会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会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义务兵在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被录取后入校并转为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干部待遇。因此,从第三年起,即使义务兵不考入军校,也将退出现役或转为士官,其家属不应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待遇。
义务兵考上军校是有退伍费的,义务兵在部队的第一年津贴在每月1000元左右,等到第二年的时候会有所上涨,每个月达到1100元左右。所以义务兵两年累计共能领取到的津贴在25200元左右。另外义务兵在退伍时还会有退役补助,一年的补助费用是4500元,两年可以达到9000元左右。
考上士官学校就是直接转成士官然后能签合同签到三期(10年),到期后可以转业或自主择业(部队给安置费),如有重大贡献和特殊技能,可以签四期,四期以后的五期和六期那就看个人的能力。 考上军官学校是三年的学制(实际也就2年,一年实习),毕业后军衔少尉,职级待遇是正排,军衔三年一调衔,五年一调职,当然每次调职调衔前要考核,看综合带兵(或具体业务)能力和素质,有能力的吃肉,能力差的啃骨头,没能力的只能是对付着喝汤。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役,干满四十年可以退休,退休后享受退休前职位和军衔待遇相对应的待遇。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