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病丈夫不给看病怎么办怎么判
法律援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丈夫不给妻子看病的,是属于不履行相互扶持义务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遗弃,女方可以向妇女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遭受家暴其亲属是否可以投诉
1、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其近亲属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理解夫妻忠实义务
(一)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性质定位。配偶权是基于夫妻法律规定的夫妻身份地位而产生的基本身份权。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配偶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却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人在伦理道德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的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中包含着义务。所以,虽然夫妻忠实义务名为“义务”,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在本质上它却是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是男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女方的权利;同样,是女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男方的权利。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二)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即丈夫有要求妻子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妻子忠实的义务,相对应而言,妻子有要求丈夫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丈夫忠实的义务。这里,还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说明,有的学者认为夫妻忠实义务不仅拘束配偶权权利主体,而且拘束其义务主体。
三、父亲家暴孩子该怎么办
父亲家暴孩子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父母殴打孩子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的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经常性殴打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也可以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均不构成的,凭有关单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后果。
父母偶尔打骂一般不构成虐待罪,可能只是家长的教育方法不当。但是如果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构成犯罪,如当街暴打孩子导致轻伤以上的结果,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如果父母体罚孩子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或者作为经常发生的高频行为,可能构成虐待。
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