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是公务员吗

法律援助

    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近两年乡镇街道整合七站八所的执法职能重新组建而成的一个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实际上受托从事的是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在辖区开展国土、规划、水利、畜牧、交通、环保、林业农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同时配合乡镇开展拆迁、联合执法等工作。乡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机构,是近年来全国自上而下开展执法机构改革的一个尝试,目的是下沉执法职能,整合资源建立一支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改变以往乡镇街道在执法领域有责无权,责大权小的现实困境,破解行政执法在基层的各项难题。机构成立后,原属乡镇街道各站所的执法职能,按照应并尽并的原则,统一被整合进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随职能分流安置,保持“三不”即不改变编制性质,不改变岗位职能、不影响工资待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