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买卖合同无效定金罚则适用于过错方
法律援助宋某诉汤某双倍返还定金案
北京律师资源网房产法务中心北京律师资源网房产法务中心北京律师资源网房产法务中心
案情:2009年2月4日,宋某和汤某(对方)签订合同,约定宋某购买对方的位于徐汇区上中路某处的房屋,房屋总价59.8万元。宋某先支付定金2万元。
合同签订后,宋某支付给对方2万元定金,后在中介公司查询对方的房屋产权状况时,才发现房屋早已经于2009年1月12日就被徐汇法院查封,预计查封的时效日期是2011年由于对方没有告诉、宋某房屋早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事实,宋某购买对方的房屋无法实现,宋某要求返还原告2万元定金,并赔偿1万元,被告不同意。
该案件标的非常小。案件事实部分其实也是非常简单的。
但是法律关系却不是非常简单。选择撤销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中的哪一个主张权利就存在问题。如果是以撤销合同,则需要对方存在欺诈,但是对方其实是不知道房屋被查封了,法院没有及时通知。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则存在发送函件通知解除的问题,而且宋某还不知道对方的居住地址,送达不到也是一个问题,还有就是,对方会立即提供反担保解除合同。如果选择无效,则由于合同无效,则无法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经过仔细的衡量和探讨后起诉到法院。对方其实是一个八十多岁的上海老太太,法院组织进行了调解,宋某在充分征询了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到对方是一个老年人,而自己是一个年轻人,所以做出了适当的让步,由对方支付3万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