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延续注册
法律援助护士证过期一年不能延续注册,护士证到期后是不能够延续的。首次取得执业证书之后,必须在五年到期之前进行护士证延续注册,如果不延续,那么过期一天也算是作废的。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依相关文件,被许可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的,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由做出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并公布。
依相关的法律规定,,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拟在医疗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具体如下: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2、《护士执业证书》过期了,要另做办理。需要注销、再重新注册。
3、注销护士证需提交材料。注销申请书1份、《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以上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4、重新注册应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注意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且附审核表右上角上,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以上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律依据: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第十二条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