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毕业后党组织关系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第一,就业单位已经确定,其党组织关系转往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如果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第二,如果毕业后一时半会没有找到工作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还可以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当然对方是否接受你的党组织关系,还需要你提前去核实。
第三,假如你既没有找到工作,地方党组织又不愿意接受你的党组织关系,那么你不妨将党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利用两年的时间再去想其它的办法。当然暂留期间也是需要交党费的!第四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一、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高校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