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书信方式对乙发出要约此项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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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生效的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
    (二)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是指要约的内容明确、全面,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要知道未来订立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
    (四)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起要约。一旦要约人对要约承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的合同订立过程即告结束,合同也就成立了,发出要约的人自然要受已成立的合同的约束。
    要约生效的时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要约是以口头方式发出的,自受要约人了解该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以书面方式发出的,自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发出的信件属于书面形式的要约,只要投入乙的信箱即可发生效力,而无须乙从信箱中取出该信或是等乙阅读完该信。
    所以说如果甲以书信的方式对乙发出要约,依我国合同法规定,此项要约自信被投入乙的信箱之时生效。
    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了解到:要约生效的时间分为口头要约和书面要约,我们应该准确的认识到二者之间的不同。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法律咨询网为你提供律师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