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哪些房地产不得买卖

法律援助

    1、房产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居民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鉴证。购房者需在与开发商所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需在使用所购的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蓝图)、平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受理登记的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2、哪些房地产不得买卖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禾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商品房未办理预售登记审批手续领取预售许可证,或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条例》中对房产登记程序的规定,落实了党核心、国务院简政放权、构建服务性政府的根本要求,彰显了
    简化程序、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关于房产的登记程序和不能交易的房地产的相关问题,我们要多多了解这方面知识,我们才能在处理这方面问题时,不犯错。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