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好意同乘人
释义
    好意同乘者,就是在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机动车内的无偿乘车人。其特点是:
    第一,同乘者搭乘他人机动车,机动车的运营者为一方,提供车辆,同乘者为一方,搭乘该机动车。
    第二,第二,所搭乘的他人机动车并非为搭乘者的目的而运营或者行驶,而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搭乘者的目的与机动车行驶的目的仅仅是巧合,或者仅仅是顺路而已。
    如果主要的运营或者行驶目的是为机动车自己的目的,为了同乘者的目的而略作其他行驶,也视为好意同乘。
    第三,搭乘者搭乘机动车为无偿,因为有偿则为客运合同所调整。专门迎送顾客或医生或他人,虽为无偿,但不是搭便车,不属于好意同乘。同乘者提供部分燃料或燃料费的,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视为好意同乘者,有的不认为是好意同乘者,但是一般划在好意同乘的范围内加以研究。
    第四,同乘者应当经过机动车保有人的同意,未经同意而搭车者,不构成好意同乘。
    对于好意同乘者,各国立法多规定减免车辆保有人的赔偿责任,学说也多采肯定主张。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承认这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例如,有的法院就规定,无偿乘坐他人车辆,在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如能证明其搭乘车辆经车辆驾驶员或车辆所有人同意,应比照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乘客遭受损害的情形酌情处理。
    一、好意施惠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1、施惠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施惠者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下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重大过失下根据过失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决定责任承担的大小。
    2、施惠者为一般过失或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受惠者自负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当个人单独从事危险活动时,由自己承担风险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如果与他人共同从事危险运动时,风险由谁承担?如果受惠者的风险责任由施惠者承担,那么,施惠者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车主要承担包括乘车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但是,作为好意同乘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就享受了像车主那样的便利与快捷,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对两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是调整不同群体利益冲突的技术和方法,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当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时,法律的价值倾向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牺牲少数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做好事还要承担责任,与人们的是非观念和评价标准相违背。
    3、好意施惠者不能因先前的“好意”减轻责任。
    侵权人是否因是好意施惠人而减轻责任。有观点认为,依社会公平观念,施惠人无偿施惠而有侵权行为时,类似于无偿契约,故其责任应相对减轻;也有观点认为,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注意义务,不能因好意施惠而为减轻,仅将其限定于故意和重大过错。第一种意见显然混淆了好意施惠行为与后续的侵权行为。好意施惠行为中施惠人的“好意”仅限于施惠行为时的主观状态,正因为施惠人仅仅是出于“好意”这一主观情谊要素,使该行为因欠缺法律行为意思表示要素而得到特殊介定,此时,施惠行为本身不受法律调整。当“好意”通过施惠行为得到实现后,我们不能再以“好意”来重复评价其后造成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要考虑的是侵权者在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过错对侵害结果的影响,而行为人的“好意”与行为人的“善意,注意义务”是两个不同的主观范畴,谈到行为性质时,考虑的是“好意”
    ,谈到侵权责任时考虑的是“善意,注意义务”,因此,好意施惠人的侵权责任不能因先前行为的“好意”而减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