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数的增加会对死刑辩护律师的证人召集和证言安排产生一定影响。当被告人数量增多时,证人的召集和证言安排会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需要更加精确的计划和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依法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查阅、复制、提取、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律师执业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辩护人,对于其提供的证言或者鉴定意见,应当作真实核实,不得强迫其作伪证或者作虚假鉴定。” 因此,被告人数量的增加对于死刑辩护律师的证人召集和证言安排有一定影响,但律师仍然享有代理当事人的权利,也有权利调查、查阅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并在证人出庭时进行有效的辩护。同时,证人也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