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时怎样界定共同财产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折价赔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怎样界定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可以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折价赔偿等方式,以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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