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买卖合同中交付物的范围如何界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买卖合同中,交付物的范围应该包括车辆本身及其配置的配件、附件、警示标识等。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买受人可以选择自己指定的地点接受交付,也可以在卖方指定的地点接受交付。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交付在卖方指定的地点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或者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3.《机动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机动车销售者应当向购买人交付与机动车配套的说明书、保修证书、发票等文件、车牌号码、临时号牌、随车工具和备胎,以及新车国家强制性的标志和标牌等,按规定为购买人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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