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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职人员在二胎放开前超生的现在还会被开除么?
释义
    违反生育政策的国家公务员将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时还需支付社会抚养费;对超生职工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将给予开除或处理;五年内不得就业、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集体福利。
    法律分析
    国家公务员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会受到当地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还得接受当地党委、党纪和政纪的处理,甚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些还要根据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拓展延伸
    公职人员二胎超生后的处罚政策有哪些?
    公职人员二胎超生后的处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职人员超生将面临行政处罚,可能被开除或降职。其次,对于超生的子女,公职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支付罚款、补缴社会抚养费等。此外,公职人员的超生行为还可能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道德责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生育政策,合理规划家庭生育计划,遵守法律法规,以免因超生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后果。
    结语
    公职人员超生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根据法律法规,他们可能被开除或降职,同时还需承担经济责任,包括支付罚款和补缴社会抚养费。此外,超生行为还可能引起社会谴责和道德责备。为避免不必要的后果,公职人员应遵守国家生育政策,合理规划家庭生育计划,严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九条 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时,当事法官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有权进行陈述、举证、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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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