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内容包括美国未同意设定停止军售台湾的日期;未同意就军售台湾一事先与中国大陆进行协商;不会在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担任斡旋的角色;不会修订“台湾关系法”;未改变美国对于台湾“主权”的立场;不会迫使台湾与中国大陆进行谈判。 所谓“六项保证”,指1982年里根政府对台湾做出的六项承诺,但美方从未正式公布。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国际社会采取的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与军事有关的活动,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军备控制和裁军所做的努力。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