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订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方发出意愿,对方未改变内容即可承诺,完成合同。如对内容做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需再次磋商直至达成合意。 法律分析 合同的订立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指要约和承诺生效的过程。要约方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若不对要约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则可以向要约方作出承诺。此时合同成立,而要约和承诺的全部内容即为合同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则为新要约。双方可以通过新的要约和承诺重新商议合同内容,直至达成共识并完成合同的订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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