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可以塑封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不可以过塑。因《出生医学证明》上有许多防伪鉴定的标记,经加膜后公安机关无法进行鉴定,如果强行揭掉过塑膜,整个证件就损坏了,无法进行真伪鉴别。 一、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二、抱养的孩子是否可以办出生证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抱养的小孩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只能办理领养证; 2、原生父母提供的情况下,抱养的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总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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