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公司出租的汽车没有投保,发生事故时租赁公司是否负有责任? |
释义 | 一般租赁公司没有责任。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租赁公司租车,汽车没有保险,事故租赁公司有责任 一般租赁公司没有责任。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汽车租赁公司保险上非营运可以吗 汽车租赁公司保险上非营运不可以。按照租赁车辆的性质是营运车辆,应该按营运车辆投保。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我的房子租给了租赁公司,租给了租客,租给了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没有给我,我能把租客赶走吗? 对于房东是否可以赶走租户得依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按租赁合同约定。在签订的租赁期间内,租户对房屋属于有权占有。基于合同约定具有合同法上正当权源的占有受合同法的保护和调整。房东虽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此项权利不可对抗善意的有权占有,因此房东不可以任何原因驱赶租户。租户基于此可对房东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建议私下和解。2、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房东无权提前将租户赶走。3、如果租户与房东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已到期,房东与租户之间并没有谈好是否继续租房,那么房东将租客赶走也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可否由租车公司承担责任? 1、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是由租车公司承担责任。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若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的房子租给了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租给了租客,租给了租赁公司。如果租赁公司不给我,我能把租客赶走吗? 对于房东是否可以赶走租户得依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按租赁合同约定。在签订的租赁期间内,租户对房屋属于有权占有。基于合同约定具有合同法上正当权源的占有受合同法的保护和调整。房东虽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此项权利不可对抗善意的有权占有,因此房东不可以任何原因驱赶租户。租户基于此可对房东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建议私下和解。2、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房东无权提前将租户赶走。3、如果租户与房东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已到期,房东与租户之间并没有谈好是否继续租房,那么房东将租客赶走也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何政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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