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盗窃有价证券的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盗窃时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和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计算盗窃金额; 2、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兑现的,按部分财产价值计算盗窃金额; 3、兑现,但失主不能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