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所以,如果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是需要进行扣分的,这与是否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没有关系的。 一、b证扣分了年审怎么办 持有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就近车管所参加年审。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给予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二、C1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