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卖出未过户后出现问题,谁应该负责? |
释义 | 车子卖了没过户如果出了问题开车的人负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车主不再承担责任,保障了现实生活中车辆已交易但未过户的出让人合法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子卖了没过户出事谁的责任 汽车卖了没过户,签了协议后出了事,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卖了不负责?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错误的。《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中规定,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是: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自行车、彩电等8种商品; ()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可见,商品售出,消费者完全有权就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向销售者交涉,而销售者也完全有义务实行“三包”,不能采用“商品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和做法。 如果孩子在学校摔伤谁负责 如果孩子在学校摔伤如果是由于学校未尽到监管职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 由于学校以外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食堂打架谁负责 学生在学校上学,学校自然承担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职责,学生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 在娱乐场所受伤谁负责 若娱乐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其过错程度,对顾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该内容由 何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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