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为了追究犯罪嫌疑、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并判处刑罚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人民法院为了解决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对纠纷进行裁判的案件。二者的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处理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而刑事案件则是惩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罪犯使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二者依据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依据的是民法典,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法。二者的程序不同:民事案件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者的启动方式不同: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需要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才能进行相关程序。刑事案件一般有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公检机关立案侦查。二者的区别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一、刑事案件是什么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起诉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一、自诉案件:(一)有适格的自诉人(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公诉案件国家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 二、案件一审二审什么意思 一审与二审同属于诉讼程序中审判程序,两者的不同在于以下六点: 一是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是终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则是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是初审程序。 二是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但尚未发生效力的裁判而发生的,其启动与审理的原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第二审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第一审程序是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其启动与审理的原因是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同时,请求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主体,既可能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能是第一审程序中的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启动第一审程序的主体只可能是纠纷当事人中的一方。 三是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目的与任务,是检查、监督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纠正第一审裁判的错误,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第一审程序的目的与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 四是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原则上限定在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之内,即原则上只审理与当事人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与适用法律。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为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同时,第二审程序不存在种类上的区分,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之分。 五是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迳行裁判为例外;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必须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理或者迳行裁判。在审限方面,人民法院依第二审程序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得延长。人民法院依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依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 六是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通过上诉的方式声明不服。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除依法不得上诉的以外,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上诉期间届满各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裁判才开始生效;在上诉期间内只要有当事人上诉的,第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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