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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释义
    南宁市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的条件和办理流程。申请人必须自愿结婚,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无配偶,无近亲关系,无不宜结婚疾病。办理地点在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为0771—3221268。无配偶声明或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法律分析
    事项名称
    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
    办理对象
    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香港居民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请人提交材料序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
    窗口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备注:信息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拓展延伸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程序及所需材料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交特定的材料。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民政事务处登记。登记时,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格,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此外,还需要提供双方的出生证明、未婚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等相关文件。另外,如果有外籍配偶,还需要提供其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证明。一旦提交了所有必要的文件,民政事务处将会审核并发出结婚登记证书。请注意,登记后还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举行婚礼仪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结语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程序及所需材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交特定的材料。办理对象为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和香港居民,需满足一系列办理条件。办理机构为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位于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771—3221268。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和下午。请注意,办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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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9: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