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三)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六)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七)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转移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占有,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三、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 村委会无权单独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