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离婚是方式:若当事人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即可视为完成登记离婚。若当事人无法登记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