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双方应该携带有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而言: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照片以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