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男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然而,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下,不受此限制。例外情况包括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限制男方提出离婚是为了保护女方,尤其是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敏感时期。 法律分析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对女方进行保护。当然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这样的限制,主要还是要看女方所处的阶段,往往在怀孕期间、生产之后比较脆弱、敏感的情况下,那么才会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一定的限制。当然,如果此时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不会存在什么限制。 结语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确有必要的情况包括女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男方生命受到威胁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限制男方提出离婚是为了保护女方,尤其在怀孕期间和生产后的敏感时期。女方提出离婚则没有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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