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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新生儿
释义
    可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咨询上户所需资料。
    一、婴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机关进行申报登记。如果是境外的出生证或是结婚证,还需要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文件。
    二、婴儿上户口要哪些手续
    给新生儿上户口应办理的手续有:
    1、先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员,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户口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
    3、户口登记机关经过审核查证后,材料齐全完备的应该进行户口登记,发放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三、新生儿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新生儿出生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一)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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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6: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