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一、省高院驳回的行政案子能到最高检抗诉吗 省高院驳回的行政案子可以到最高检抗诉。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二、再审判决不服下一步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对再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就没有办法了,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刑事案件检查院抗诉了一审判决还生效吗 不生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