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按机动车道行驶的处罚,具体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交通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