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定有: 取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取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失物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收拾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收拾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