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贫搬迁后,农村宅基地还属于自己吗? |
释义 |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该公民,一般应情况而定: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有针对性的扶贫搬迁后,老宅基地还能建新房吗? 扶贫搬迁后一般不能回老家建房,但未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还能回老家建房,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需要在第二年对旧宅基地进行腾退,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后,一般不能回老家建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还在,宅基地还属于村生产队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翻建新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还在,宅基地还属于村生产队的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翻建新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房屋扦迁后自己搬走,其宅基地还是别人的吗?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处理分为两种情况:1、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是全家人一起将户口转出的,这样家里不再有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归属权是有区别的,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农房是属于村民自己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本人是扶贫搬迁户,搬迁时女儿还没出生,女儿还没算搬迁面积 小孩迁户的方式:由其户籍登记的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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