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试用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其主要的原因是劳动合同法仅仅是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处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的条件。另外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