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有明确的期限要求,不得超过三十天。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有明确的期限要求,不得超过三十天。 一、刑事判决书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5)逮捕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呢?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拘留的一般时长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根据该规定,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而对于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一般最长就是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报送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即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三、刑事案件撤案后是否对自己有案底 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撤销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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