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要看具体情节。一般情节不构成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话,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应受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辱骂情节严重,或造成较严重的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的后果的话,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如果情节很严重的话,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在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对其进行辱骂,阻碍了警察执行公务的话,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