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第三者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
释义 | 因为第三者起诉离婚通常是不可以据此要求对方赔偿的,要看其与第三者之间是否构成了重婚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形,如果构成了,此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为在此情形下,女方是有权利要求男方为其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构成的,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有孩子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有孩子的,则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可以向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没有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则也无法采取什么措施。 因为只有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的,才可以要离婚损害赔偿。 二、婚姻中一方出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保存好对方出轨证据,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争取子女抚养权及分割财产获得照顾。 其次,如果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或者构成法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予以证明,促使人民法院认定应当准予离婚。 第三,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通过证明对方品行不当、对未成年子女成长不利,更有利于获得子女抚养权; 第四,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己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获得照顾; 第五,如果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或者构成法定的其他重大过错,可以要求出轨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有过性关系算不算诈骗 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的行为指向财物,不包括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以诈骗感情等要求赔偿和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均于法无据,不能得到支持的。本案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发生性关系时,是否处于女方自愿。不是出于女方自愿的其他任何方式所致性行为,均构成强奸罪。这与男女是否处于恋爱中无关。但根据司法实践,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女方意志,而后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发生性关系的,那第一次违背该女意志的性关系也不宜认定为强奸。如果仅有一次,后面都没有自愿的,应认定为强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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