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如何确定? |
释义 | 侦查羁押期限延长需符合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包括: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因特殊原因不宜交付审判,需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推延期审理。 法律分析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80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拓展延伸 羁押期限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羁押期限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主要由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羁押期限的具体确定需要考虑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等因素。在实践中,羁押期限一般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在逮捕后的48小时内提请审查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然而,对于特定情况,如涉及特别严重犯罪或复杂案件,羁押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总之,羁押期限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结语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复杂案情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因特殊原因不宜交付审判的情况,最高检可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推延期审理。羁押期限的确定需考虑案件性质、证据情况和嫌疑人安全等因素。一般而言,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但特定情况下可能会相应延长。确保羁押期限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被告人权益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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