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未满十八但满十六去奶茶店上班没有签合同走的时候还要扣工资并且第一个月还要压工资这犯法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说是不给工资、少给工资、要求承担损失等)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自身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同意的其他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 法律分析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中,用人单位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说是不给工资、少给工资、要求承担损失等): 【1】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如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辞职,未交接好工作,违反保密义务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以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该合法具体的制度规定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但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同意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除以上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否则员工有权拒绝支付,并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违法行为。 拓展延伸 未满十八岁在奶茶店上班未签合同离职扣工资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雇员在奶茶店上班,无论是否签订合同,雇主都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在离职时扣除工资或压工资,这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并且离职时应当结清所有应付工资。对于未满十八岁的雇员,雇主更应当保护其权益,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机构联系,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经济损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同意的其他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罚款员工。未满十八岁的雇员在奶茶店工作时,雇主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包括支付约定工资和结清离职时的应付工资。若遇到工资扣除或压低的情况,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建议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机构联系,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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