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夫妻感情破裂的分居所需条件 |
释义 | 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需满足夫妻双方客观分居、满2年、主观分居意愿等条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解无效时可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可要求离婚,但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但符合离婚条件且有证据证明分居满两年,则法院可判决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期间,对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权争取对孩子抚养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一、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需要什么条件 1、感情不和而分居需满足的条件: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双方已经事实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分居的期间须满2年;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意愿,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结语 分居离婚的条件包括:双方客观上分居、分居期间满2年、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有分居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分居满2年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可准予离婚。分居时间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分居离婚需注意:需办理离婚手续,可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分居满2年可要求离婚;分居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符合条件且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可判决离婚;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需支付,对争取抚养权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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