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离婚了,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女方还能要回房子的一半吗 |
释义 | 这就得看离婚时,双方对于该房屋有没有进行分割。 一、离婚时已分割完毕。 如果离婚时已对房屋的归属进行约定的,则女方不能再主张分割房屋。房屋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没有贷款,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女方配合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手续的,当然,男方必须在支付女方房屋折价款(如双方有约定)之后才能向女方主张房产证更名。 二、离婚时没有处理房屋。 如果离婚时没有对房屋进行处理的,则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房屋。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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