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送养需要什么要求 |
释义 | 子女送养需要的要求: 1、送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送养人必须是因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才可以将子女送养。 3、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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