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保质金一般是多少? |
释义 |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及管理方式。质保金包括质量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用于支付修理费用和保证施工质量。合同条款应事先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比例、返还期限、计付利息等事项,以及具体的保修范围和责任期。政府投资项目的保证金管理应按规定执行,社会投资项目可以选择托管或采用其他保证方式。 法律分析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的含义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通常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在合同条款中,最好预先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是否计付利息以及保修范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质保金既是对企业信誉的保证金,也是用于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而提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的资金。保证金的管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并在缺陷责任期内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社会投资项目可以选择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也可以采用其他保证方式。 法律依据 《关于在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