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章盖反,有影响。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与发票并不相同,主要是公司用来确认该款项或货物已经收到的凭证。收据上盖什么章现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盖什么章是根据各单位的状况与规定有所不同,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款项收取等都属于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所以可以在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可以证明财务部门确认公司已收取该笔款项。如果没有启用财务专用章的公司,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法律依据:第三十七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