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次申请发票需要携带资料 |
释义 | 第一次到国税领发票都需要的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然后,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3、对于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应提供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条形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表》,才能办理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4、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一律凭“税控IC卡”向税务机关领购电脑专用发票; 第一次领购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发票领购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 2、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1份;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5、有关资质证明;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提供上述1至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已购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设备的证明材料; 3、《防伪税控机企业发票用量审核表》。 综上所述,到税务局开具发票,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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