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定性的 |
释义 | 我国刑法规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通常指,肩负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不赡养、扶养和抚养没有或丧失劳动力的成员的违法行为。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一般是指,家中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需要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是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和精神上的抚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